员工福利管理
更新于:2022-11-20 11:15:42
夏装:西裤+衬衫(男性);西装套裙+衬衫(女性)
冬装:西服+衬衫
三、集体活动
为了促进企业与员工,管理层与执行层的双向沟通,增强企业向心力与凝聚力,公司会定期组织集体活动。
半年总结及聚餐
年终总结及晚会
春节过后的茶话会
春游
厂家组织的旅游
各部门的定期聚餐
四、休息休假
每周六下午和周日休息
法定节假日基本按照GJ规定休假
五、年终礼遇
食品、年底的红包和慰问信
六、开车补助
公司对员工通勤使用并能为公司应急使用的个人车辆,提供每年XX~10000元的补助。
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度41、目的
为了完善公司福利制度,规范公司假期管理,根据GJ、省市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关于假期的规定,制定本规定。
2、适用范围
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。
3、定义及分类
员工假期包括:法定假期、年假、事假、病假、婚假、丧假、产假、护理假、调动假。
3.1法定假期:
元旦:一天
春节:三天
妇女节:半天(仅限女性员工)
国际劳动节:一天
国庆节:三天
清明节:一天
端午节:一天
中秋节:一天
备注:以上假期为法定假期,是带薪假期;当期放假通知具体时间以GJ法律、法规为准。
3.2年假:
3.2.1员工入职满一年后,可享受年假;
3.2.2年假期间薪资照发;
3.2.3年假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决定.具体如下:员工在本企业工作累计工龄已满1年不满10年的`,年休假5天;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,年休假10天;已满20年的,年休假15天。GJ法定休假日、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。
3.2.4年休假可用于抵冲事假,不兑换现金、并不累计。
3.2.5在确保完成部门工作的前提下,休假时间的安排由个人与所在部门协商后可连续休完,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间断累计休假。原则上在当年度使用(即入职满一年后,第二年开始使用并休完),若工作难以安排,当年无法完成休假,经公司领导审批,可延期至2个月内休完。过期后,假期不再保留。
3.2.6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,不享受当年年假:
(1)员工请事假累计30天以上的;
(2)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,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;
(3)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,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;
3.3病假:
3.3.1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须治疗休养可以申请病假,请假时间须在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的15分钟内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和人事行政部负责人。病假结束后且应于上班后第一个工作日补办病假手续;;需出示深圳市社保指定医院病假证明、病历本、药物清单及缴费发票,经人事行政部认定后,可享受病假待遇。以病假为名弄虚作假者,一律按旷工处理。
3.3.2病假工资:员工每月病假2天以上、20天(含)以内的,公司按照正常工作时间薪酬总额的60%支付员工病假工资;超过20天以上,但在GJ、省、市有关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的,按深圳市医疗保险福利待遇有关规定制定。
3.3.3假期届满不归,又未履行补假手续的,视为旷工。
3.4事假:
3.4.1员工因有事请假,须提前申请事假,事假公司有权不批准。如确有急事,可口头向部门负责人提出,获得批准后,事后2日内须补办手续;
3.4.2员工连续请事假不得超过15天(含),每年请事假不得超过20天(含)。
3.4.3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工资。对事假未经批准或擅自离岗者,按旷工处理;
3.4.4事假按工资100%扣发。
3.5婚假:
3.5.1法定年龄结婚可获得3个连续日
3.5.2婚假期间薪资照发;
3.5.3如员工的结婚证书非本单位工作时取得的,则员工无权享用婚假;
3.5.4适用于转正员工;
3.5.5婚假必须于结婚证书发放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性休完,公休日、节假日不顺延。
3.6丧假:
3.6.1此假为带薪假期;
3.6.2全职员工可依据以下定义分别获得带薪丧假3个连续日。
3.6.3定义如下:配偶,子女,父母,岳父/母,公/婆(3天)
3.6.4丧假期间,公休日、节假日不顺延。
3.7产假(此假为带薪假期):
3.7.1产假(须提供相关证明,如:准生证、计生证、病例等):
3.7.1.1女员工可以获得带薪产假连续98天,但是员工必须遵守GJ计划生育控制政策;
3.7.1.2如员工超过24周岁(第一胎),可再增加连续15天假期;
3.7.2流产假:如员工出现流产,则:怀孕4个月内流产的,可给假14天;怀孕4个月以上(含4个月)流产的,可给假42天。
3.7.3产后哺乳假待遇:女员工生育后一年内,员工可向公司申请产后哺乳假,哺乳时间每天一小时。
3.8陪护假:
3.8.1此假期为带薪假期;
3.8.2男员工因小孩出生可获得连续10天带薪假期;
3.8.3护理假应以婴儿出生证明为依据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用完。
4、职务代理人管理
4.1员工请假、出差超过1天,应指定职务代理人,并于相关单据上注明。
4.2当事人确定职务代理人后,应清晰、完整的进行工作交接,便于代理人开展工作。
4.3代理人于当事人不在期间代行其职务,应确实执行各项事务,不应有推脱、敷衍行为。
4.4代理人行使代理权,为明确责任,应于签名后加(代)字。